学位保障协议 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开发商/出卖人):长沙礼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430193000047405 机构代码证:05389005-1 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大道662号软件大楼后栋1680号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周训根 受托人: 乙方(买受人): 证件类型及号码: 身份证 ,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兹就甲方保障乙方所购买的甲方“潇湘·奥林匹克花园”项目 栋 号房屋时所享有的小区学位事宜约定如下: 一、学位保障前提条件 乙方系2013年11月11日前就潇湘奥林匹克花园项目签订认购协议并在2013年12月15日前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业主。在所购买的住房交楼且入住后,乙方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享受本协议所约定的明德麓谷学校学位一个(双胞胎的情况享受学位两个),且每一户只能享受一个学位的保障名额。甲方保证乙方适龄子女入读(含转学)明德麓谷学校的学费和待遇等与该校正规录取的学生相同。此学位系指乙方适龄子女正式入读明德麓谷学校的小学及中学的名额。 二、学位保障实施条件 2015年4月交付房屋后正在装修的业主和已经正式入住的业主,如有适龄子女要新生入读明德麓谷学校,需在每年的4月1日至5月1日之间到甲方综合部负责人处报名;如有需要转学的适龄子女,乙方则需在本协议生效后的三年内完成转学并在当年的5月1日至7月15日之间到甲方综合部负责人处报名。甲方须于每年的3月20日之前将综合部负责人的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及时告知乙方。上述报名一经确认,如因业主本身原因未能入学的,开发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学位保障违约责任 1、如因业主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报名或报名后未能及时办理入学手续,责任则由乙方自行承担; 2、如因非业主原因导致符合学位保障条件的业主的适龄子女未能及时入学或者甲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则甲方须承担向乙方支付陆万元(6万)人民币的违约金赔偿责任。此违约金在明德麓谷学校正式开学乙方未收到学校录取通知书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此后本协议自动失效。如因甲方违约且又不自觉支付违约金导致纠纷,则由甲方承担业主的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株洲日盛集团及归属于甲方管控之下的“潇湘·奥林匹克花园”小区的物业公司对此违约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3、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未能如期交房,则学位保障实施条件所约定的时间依次顺延,但甲方仍须承担不能如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四、免责条件 1、本协议只对原始购房合同的业主生效,房屋转让、赠与、租借及其他非业主的直系亲属无权享受本协议约定的学位保障条款。 2、如因不可抗力(学校停办、撤并、搬迁、拆迁、自然灾害、战争)原因导致本协议变更或无法继续履行,甲方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3、本协议保证承诺期限为十二年,十二年后将根据国家政策自然调整,甲方不承担本协议义务。 五、其它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甲乙双方签订的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如有与本协议相冲突之处,均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起正式生效。 甲方(签章):长沙礼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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