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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湖南长沙市教育局向社会正式公布了2017年城区公办小学学区范围及覆盖具体楼盘信息。整理公告归纳出下列信息:
学区调整情况主要有三类
一部分调整跟学校建设相关。如芙蓉区由于滨河小学正在建设中,万科金域蓝湾第三期业主子女2017年暂时调剂到双新小学入学;由于桐西小学正在建设中,恒大江湾、卓越·皇后道业主子女2017年暂时调剂到育英西垅小学入学;由于周边配套学校正在建设中,才子佳郡、汇一城、东业上城业主子女2017年暂时调剂到大同三小入学;由于周边配套学校正在建设中,紫御江山业主子女2017年暂时调剂到大同瑞致小学入学。
一部分调整则因学校整体借址或在他校过渡办学。如天心区的向家坡学校整体借址过渡到实验小学办学;新路小学2017级新生借址过渡在先锋小学办学;其他年级借址过渡在青园中信小学办学;岳麓区的靳江小学暂并入麓山兰亭实验小学,学校提质改造后再回迁;岳麓区的三汊矶小学并入白马小学,学校提质改造后再回迁;开福区清水塘小学,今年仍借址营盘路小学办学;开福区朝阳小学则整体借址过渡到清水塘溪泉湾小学办学。
某些学位紧张的学校也进行了调整。比如岳麓区滨江小学,因学位紧张,绿地广场、银馨家园业主子女调入湖南师大附属滨江学校入学,待该片区学校建设完成后重新划定;青雅丽发学校系配套学校,若学位不足,解决丽发新城业主子女入学之外的富余学位,按文件规定的排序原则解决。
二手房学区使用仍有“六年制约”
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与的业主)子女入学,自前业主享受学区指标之日起满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持共有房屋产权证的业主,一个业主子女享受入学指标后,另一个业主子女须满6年后才能再次享受该套房的入学指标。未满6年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另外今年新规定,持配套小区共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的业主,共有人之间系祖孙、父子(女)、母子(女)关系才能享受该套房入学指标。
另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要在长沙城区就读公办小学的,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市居住证和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居住和参保至少一年)等相关材料。这些材料一定要在入学时期提前一年办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长沙没有“学位房” 每年都有微调
“买套学位房,上学就无忧”,这是不少楼盘打出的广告。长沙市教育局副局长缪雅琴表示,长沙没有“学位房”一说,新城区所建新楼盘,根据教育规划,都属于配套设施建设。
“长沙市没有学位房,现在是以街道、马路为线进行划片,并不是说哪一个楼盘的学生就到哪个学区去读书。”缪雅琴表示,根据《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规定,“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时,每4000户居民以上住宅区应按标准规划配置小学、幼儿园,每8000户居民以上住宅区还应按标准规划配置中学。分散开发建设的住宅,必须按照批准的详细规划解决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增容。”这就是说,随着长沙城市建设向周边延伸,将根据地域大小和住户人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配套学校,以满足教育规划发展的需要,帮助小区解决学生的上学问题,“但是我们不是为小区建学校,而是建了小区后同步配建学校。”
生源排序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
“房在户不在”“户在房不在”“房户都不在”……这像绕口令式的排序,到底谁最优先。长沙市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学区内小学按下列生源排序注册入学。
1 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长沙城区户籍和房产,但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房屋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实际居住但房屋产权证暂未办妥,以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
2 有户无房(第一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长沙城区,其父母在长沙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长沙城区,其父母在长沙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该租住房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在长沙工作,同时户籍已迁入长沙但无房产,经街道、社区及所在单位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3 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有多套住房,但户籍没有迁入长沙城区,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实际居住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入学。
4 有户无房(第二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长沙城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就业但无房产,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5 无户无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务工且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市居住证和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居住和参保至少一年)等相关材料,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另外,个别学区由于生源增长导致容量不够,不能完全接纳本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由学校进行登记,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如果初中招生涉及生源排序,那么按照小学生源排序进行。
今年小学生入学还是以8月31日为准
对于“小学入学年龄是否不以8月31日为截止日期”的问题,长沙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卢鸿鸣表示,随着长沙经济快速发展,长沙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城市新居民(即在长沙城区购房的外地人)子女急剧增长,城区学位紧张,入学压力较大,大班额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等,有的地区难以延迟入学截止时间,请广大家长理解和支持。“家长也要正确对待学生身心成长规律,6岁孩子比5岁半孩子在各方面能力都有较大进步,提前入学并不利于孩子成长,请家长一定不要‘拔苗助长’。”
家长对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及入学政策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
长沙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电话84899710)
芙蓉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电话84683247)
天心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电话81830202)
岳麓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电话88999489)
开福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电话82528880)
雨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电话85880323)
高新区教育局教育处 (电话88096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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