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崽 发表于 2017-3-2 07:55:53

长沙高新区“十佳最美女性”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长沙高新区“十佳最美女性”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园区各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新时代女性的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示高新区广大女性敬业爱岗、孝老爱亲、创业创新、志愿服务等方面风采,激励广大女性在“四个麓谷”建设实践中创造新业绩、树立新风尚,经管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十佳最美女性”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通过开展高新区“十佳最美女性”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女性精神,营造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勇于开拓、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树立崇尚先进、学赶先进的良好风尚。二、评选标准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凡在高新区工作、生活的城乡女性,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参选:1、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在推动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等方面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代表了高新区女性的先进性;2、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服务精神,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3、创新创业,自立自强,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的社会价值观和敢于担当的时代精神;4、孝老爱亲,和睦友善,弘扬和践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事迹感人,社会影响好;5、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热心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并赢得社会的广泛赞誉。三、组织机构评选活动由高新区管委会主办,区文明办、区妇联承办。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成立高新区“十佳最美女性”评选组委会,成员如下:主任:周庆年副主任:陈志红 、杨金林成员:管委会机关各局(室)、二级机构、驻区机构及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区群团工作局),李明任办公室主任。四、评选程序评选时间:2017年3月—2018年3月第一阶段:启动仪式(2017年3月7日)制定和下发评选活动通知,通过各大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启动评选活动。第二阶段:推荐申报(2017年3月8日—7月18日)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可通过组织推荐、社会各界推荐和自我推荐的任意一种方式报名。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17年7月18日前报送至高新区“十佳最美女性”评选组委会办公室。第三阶段:初审评议(2017年7月18日—8月18日)为确保评选的公平、公开、公正,活动采取组委会评议与公众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组委会根据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对初评候选人进行审核筛评,确定20名“十佳最美女性”候选人及顺序。第四阶段:公众投票(2017年8月18日—2017年10月18日)对20名候选人进行考察,并向社会公布入选名单。在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http://www.cshtz.gov.cn/)等相关媒体或平台刊登候选人事迹,开辟微信投票专栏,发动全区广大群众进行投票,公众投票占40﹪,组委会投票占60﹪。综合公众投票和组委会意见,确定前10名为高新区“十佳最美女性”称号,其余10名为最美女性提名奖,评选结果提交区党工委研究审定。第五阶段:表彰奖励(2018年3月)在“三·八”节前后向社会公布评选结果,并举行高新区“十佳最美女性”颁奖典礼,对获奖者进行表彰颁奖。邀请新闻媒体进行采访,利用新闻媒体展示高新区“十佳最美女性”先进事迹、人格魅力与精神风貌。五、工作要求1、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做好“十佳最美女性”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进行周密部署。2、对照“十佳最美女性”评选标准,认真地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推荐工作。3、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十佳最美女性”评选候选人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认真填写“十佳最美女性”候选人申报表一式4份(见附件),并附事迹材料(1000字)一式四份,同时将电子稿发至高新区妇联QQ邮箱,纸质材料报送至区妇联办公室(长沙软件园41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32846294@qq.com,联系电话:89755238。附件:长沙高新区“十佳最美女性”评选活动申报表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2月20日



附件:长沙高新区“十佳最美女性”评选活动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照片
政治面貌 推荐类别
所在单位及职务(没有填无)
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
    事迹简介
所在单位意见:(推荐人意见) (盖章)年月日区文明办意见: (盖章)年月日区妇联意见: (盖章)年月日

备注:1、推荐类别参照“评选概括”“参选资格”填写;2、主要事迹一栏简要填写,另附页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3、如为群众推荐,在推荐人意见栏填写意见,无需所在单位盖章;4、此表及事迹材料需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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